7月20日披露的信息称,2024年7月1日,“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作为强效止咳药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南京一家药店的负责人樊某,尽管没有售卖该类药品的资格,却多次骑着电动车往吸毒人员边某所在的居民区送药。查实后确认,樊某共向边某出售了16次,数量达58盒以上,非法获利1450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指出樊某不具备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资格。他清楚右美沙芬已被管制,也清楚边某吸毒的身份,仍旧大量售药赚钱,他的行为已触犯贩卖毒品罪。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樊某因贩卖毒品罪获刑3年,此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