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携程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订单储备金。此外,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35.21亿元罚款,罚款比例高达7.5%。这一罚款比例创下了反垄断领域的最高纪录,超过了阿里巴巴(4%)和美团(3%)的罚款比例。没收违法所得也是阿里、美团案中未曾出现的处罚方式。
携程为何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关键在于其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技术性以及危害的系统性。
一、流量垄断:更隐蔽的软绳子
携程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旅游平台,控股去哪儿等平台。但从2025年开始,市场监管总局收到了较多关于携程涉嫌垄断的举报。举报反映携程迫使酒店商家接受独家合作“霸王条款”,酒店房源不能上线其他平台,并利用技术手段操控酒店价格,使商家陷入困境,导致酒店行业利润大幅下滑,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酒店商家的利益,加剧了行业的“内卷式”竞争。不少消费者也发现,部分酒店只能通过携程搜索到。这些酒店并非没有能力运营多个平台,而是被携程用看不见的绳子,牢牢地拴在了平台上。
与阿里、美团时期的直接强制“二选一”不同,携程建立了一套以流量分配为核心的隐性控制体系。
携程将合作酒店分为特牌、金牌、无牌三个等级。特牌酒店能获得最多的流量倾斜和权益支持,但代价是只能与携程独家合作;金牌酒店则需要承诺“全网最低价”,即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5%。
这套“挂牌体系”并未在纸面合同上写明独家要求,而是由业务经理口头传达。一旦酒店在其他平台上架或价格未达标,携程便以降级、限流作为惩罚。有酒店反映,开业至今被撤销金牌3到5次,每次降为无牌后,会面临15天到1个月的流量惩罚期。
酒店经营者普遍希望多平台经营以获得更多交易机会,但携程对流量分配权的绝对掌控,迫使商家不得不放弃跨平台经营,挤压了其他竞争性平台的生存空间。这构成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的限定交易行为。
危害不止于此。从长远来看,优质酒店资源被锁定在单一平台,不仅使其他平台难以与携程有效竞争,也显著提高了市场进入门槛,削弱了潜在竞争者带来的竞争压力,对整个在线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系统性威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认为,本案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对平台流量垄断行为的规制迈出了关键一步。平台企业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各类平台规则高强度地操纵流量传导与分配,将获得流量作为商家接受不利交易条件的对价,这类行为已被明确视为违法行为,今后将受到法律的约束。
二、技术作恶:480元一晚的房价被改成了130元
如果说流量垄断是“软控制”,那么“调价助手”、挂牌通等工具,就是携程剥夺商家定价权的“硬手段”。
“调价助手”是携程近年推出的一项功能,声称帮助商家“智能调价、提升收益”。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一工具只扮演了“降价助手”,通过后台系统自动扫描竞品平台价格,未经商家同意强制下调酒店房间定价。
陕西省某酒店反映,调价助手在一天内频繁调价十余次。据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小溪介绍,江苏一位酒店商家曾抱怨,携程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先后9次强制开通调价助手功能,“关了也没用,还会接着开”,其店内480元一晚的节假日房价被改成了130元。商家多次联系携程无果,业务经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最后酒店因拒单被平台扣分罚款。
更恶劣的是变相增加佣金。有酒店反映,当同一房型在美团卖100元、携程卖98元时,未达到携程要求的低于5%(即95元)的标准,携程便直接在挂牌通中扣除酒店3元钱,导致酒店收入降低。此前有民宿店主向媒体诉苦:基础佣金10%至15%,叠加“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