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黄金眼披露了这样一则新闻。高女士是江西人,在杭州务工。她透露,暑假期间让14岁的儿子来杭州玩,未曾料到孩子私下纹了身,而且是在两条腿上都纹满了。高女士打算去问问纹身店,为什么没有核实孩子的年龄。
文章配图-1
高女士表示,“儿子下半年要升入高中,我们已经通过我们当地的学校录取了他,这下子他的求学之路都受到了影响。原本我们是打算以考体校为目标,本来是想到让孩子去当兵的。现在因为这次纹身的事情,他连学都上不了了”。
高女士的儿子讲述,是和朋友们一起去纹的,纹身师要求签了“纹身承诺书”,但并未要求出示身份证。
文章配图-2
纹身店的熊老板表示,高女士儿子个子高,师傅确实“给疏忽了”。但高女士向他索要20万的赔偿,他觉得很离谱:“他说要二十万,我说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好了,该赔你多少钱,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我总共就收了他一千多块钱。她一开口就要我二十万,我不相信法院能判出这么高的价格,如果真能判出二十万,我也会支付。”
高女士反映,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了她,说会先展开调查,之后根据调查结果,该处罚就处罚,该调解就调解。
法治日报于2023年8月22日刊文称,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简称为《办法》),目的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文身管理。
《办法》清晰指出,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可以强迫、诱惑或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显眼位置标明不服务未成年人;对于无法断定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情况,应该要求他们提供身份证件等材料。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解读,在已有明确规章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的前提下,倘若仍有商家违规给未成年人文身,家长察觉后应当第一时间向相关机构汇报,对商家进行处置,同时具备要求商家退还文身费用,以及根据具体情况索讨经济赔偿或文身清理费用等权利。
“应当像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酒精那样,在国家的立法中予以明确。”陈音江提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设立禁令条款,提升法律层级,增强约束力。同时,要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制定细化明确的处罚细则,提升违法的代价,为执法提供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