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办法》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26年6月29日至30日,成功举行了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复赛评审,并由此产生了决赛入围作品名单。紧接着,在2026年7月3日至9日,这些作品完成了首次的社会公示。
在首次公示的过程中,来自各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声音相继传来,反映部分入围作品的主创及演职人员因为工作安排、身体状况、怀孕等情况,无法参加决赛展演。为了维护决赛的整体展演水准,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请求对部分作品的主创、演职人员进行调整。按照《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补充通知》的要求,对于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或增减参演人员的作品,必须在各自的属地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要将全套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处理。现阶段,所有涉及调整的州(市)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场舞、合唱类节目演职人员的调整及属地公示工作。现在,我们公布经过调整完善后的云南省第七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入围作品名单,将进行再次公示。
这次公示的日期设定为202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如果有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及个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这样有助于进行核实和查证。不具名异议或者缺乏实质佐证材料的异议将不会被受理。
异议处理的部门是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通讯地址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678号,邮政编码为650228。电子邮箱地址是[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7月20日
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马丹妮
审核:吴 杵
终审:王丽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