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京津冀三地消协联合展开民航机票超售认知专项调研。针对调研中显现的各类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消协组织选在七月二十四日于天津,对中国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厦门航、天津航、川航、吉祥航、春秋航、河北航十家航司,及同程、携程、飞猪、去哪儿、美团五家线上售票平台开展集体约谈。约谈要求,上述企业须在二零二六年的八月三十一日前实现自查整改。
引人关注的是,在约谈前的沟通期间,春秋航空服务热线始终无人接听,消协发函后依然未获任何回复。对此,三地消协大方公开批评,责令春秋航审视自身在服务反应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环节的短板,积极与消协对接交流,按期递交整改材料,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除了敦促整改,三地消协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向上述航司及线上售票平台提出四项整改主张。
改进购票前的知情事由,捍卫旅客知情权。线上购票途径(包括航司APP、官网及OTA平台等)须采用显著独立的警示方式,完整披露超售规则、现场处理步骤及分级现金补偿制度。禁止以小字、折叠隐藏、浅色淡化等手法弱化提示,务求旅客在购票时能清晰看见、明了相关风险。不仅如此,线上订单页、平台首页及官方媒体平台须全面公示超售规则,提高客服热线效能。公示内容应完整列出自愿弃座方案、特殊旅客保佑范围、免费退改签方案、食宿保佑标准及分级现金补偿细则,不能仅以“存在超售风险”等含糊提示,取代对消费者根本权益的明晰告知与阐释。
优化现场处理方法,尊重旅客选择权。各航空公司应规范化超售现场处理方法,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激化矛盾,确保处理流程专业、标准、公开透明。一旦超售,须迅速主动通知旅客并提供完备安置方案,全程保存处理记录,加强沟通协调。处理过程中应优先征集自愿放弃舱位的旅客,不容未经磋商即强制拒载旅客。在特殊旅客保护方面,倡导建立特别保佑机制,做好系统标记,机位调整时优先考量。各售票平台应在购票时收集特殊旅客信息,在订单页面做特别提醒,便现场处理时能优先保佑。
细化补偿辅助服务,维护旅客求偿权。因机票超售导致旅客无法按期登机的,航空公司须提供多种解决方案供旅客自主决定,涵盖全额免费退票或免费调整至当日最早可用航班,不得收取手续费及变动费用,不得强制安排凌晨或深夜班次。补偿流程应简化手续、现场快速办结,降低多层审批造成的补偿迟缓。在现金补偿方面,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公布阶梯式现金补偿标准,旅客可自主选择是否现金补偿,不容以里程或代金券硬性替代。旅客当日不能成行的,航空公司应免费提供食宿、机场往返交通服务。鼓励各售票平台在订单信息页及售后通道中,清晰展示航空公司超售补偿标准与申诉入口,方便旅客查询和主张权益。
通畅长效投诉渠道,提升旅客满意度。就信息宣导而言,各航空公司需通过官网、APP、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加大对超售维权知识及投诉途径的科普力度,助旅客提前了解自身权益,力行“知情维权、便捷投诉”。就投诉处理机制而言,各航空公司须创立超售投诉专项记录,明确投诉受理、处理及反馈的时效标准,保证旅客反映的事务能得到迅速、具效的回应。此外,各航空公司还需积极配合消协展开消费调查与监督,自觉接收社会监察,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各售票平台应同步创立超售投诉专项记录,明确受理、转办、反馈时限,并实现与航空公司投诉系统信息公开互用,保障旅客投诉能得到及时受理、准时回复。
京津冀三地消协重申,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