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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通过家门口监控破译独居女邻居门锁密码,五个月内多次潜入藏摄像头偷拍

来源:洱海新闻 分类:头条

7月28日,《上海法治报》披露了一起刑事案件。独居的张女士意外发现,家中的玩偶内藏着偷拍设备。她报警后,却遭遇设备“不翼而飞”的尴尬。电子门锁记录显示,有人在她外出时,仅用十几分钟就输入密码潜入。

张女士居住在上海长宁区的一套一居室。今年3月,她在清理卧室柜顶时,发现小熊维尼玩偶触感异常坚硬。拆开玩偶,一个摄像头和充电宝显露出来,电量指示还剩三格。她立刻拍照留证,马上去报警。

遗憾的是,民警赶到时,摄像头和充电宝已消失无踪。张女士查看门锁记录,发现她离开后的短短十几分钟内,有人用密码进入。这个细节让她后怕,对方似乎早已掌握她的门锁密码,甚至可能对她实施长期监控。

民警勘查现场时,发现一个重要线索:张女士隔壁邻居顾某家的摄像头,拍摄角度直指张女士家大门。警方立即联系了顾某。到案后,顾某很快交代了所有情节。

顾某供述,自从2025年10月起,他利用自家门口的摄像头,专门监视张女士家。通过这个设备,他连续多日记录张女士的出入时间、作息习惯,以及输入密码时的手指轨迹。经过反复观察和推演,他最终破解了张女士的门锁密码。

2025年11月某日,顾某首次用破解的密码进入张女士家中。进去后,他并未翻动财物,而是将购买的摄像头藏在卧室柜顶的玩偶里。此后,他多次趁张女士不在时潜入,更换充电宝、调整拍摄角度,持续偷拍她的生活隐私。案发当天,顾某发现摄像头位置被动过,担心事情败露,便拆走了设备,试图销毁证据。

审讯时,顾某解释作案动机:“就是想看看屋主长什么样,了解家庭情况,满足自己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技术勘验证实,所有偷拍视频均保存在顾某的个人存储设备中,未上传网络,也未贩卖传播。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间,顾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安装设备偷拍被害人的生活隐私,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责任。近日,检察院对顾某提起公诉,他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知多D

1、哪些物品可能藏有偷拍设备

需要特别注意的物品:卡通挂件、打火机、插座、挂钩、烟雾报警器、运动鞋、饮料罐、沐浴液瓶、纸巾盒、牙刷、路由器、手表、钢笔、拐杖等。

2、如何识别偷拍设备?

关灯检查反光:关掉所有灯光、拉上窗帘,使房间变暗。用手电筒照向可疑区域,若有反光就要仔细查验。

手机红点探测:同样在暗光条件下,打开手机照相机,仔细扫描可能藏摄像头的位置。如果手机屏幕出现光斑,很可能是针孔摄像头,应立即开灯检查。

关于偷拍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窃听、窃照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单位罚金,并对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处罚。”

提醒大家,无论在家还是入住酒店,一旦发现摄像头偷拍,一定要及时报警。来源:上海法治报、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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