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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7月31日获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及交通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就《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各自公示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具体内容。
这六家银行均透露,针对其发放的个人贷款执行差异化定价策略。正常履约情况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项息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折算成年化标准,这些年化成本的总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相应上限值。
通过观察发现,在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这四家机构保持了相同的利率水平设定:
个人消费贷款(不包括信用卡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设定为6%;
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同样为6%;
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五年期(包含)以下的年化利率上限由1年期LPR+0.5%构成,而五年期(包含)以上的年化利率上限采用5年期以上LPR+0.5%的计算方式。
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公示信息显示:
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为12%;
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同样为12%;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定,五年期(包含)以下的年化利率上限依照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包含)以上的年化利率上限则按5年期以上LPR+0.5%确定。
特别提出的是,这六家银行的公告中都强调,所公示的皆为利率上限值,实际贷款利率需以贷款银行与客户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