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引起广泛讨论的虚拟财产继承案件。
这起案件的背景,是一位失去独生子的母亲,为了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获得儿子生前拥有的87个游戏账号的继承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裁定,游戏账号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并要求游戏公司配合进行实名认证信息的变更。目前,这份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个玩家花费十多年时间积累起来的87个账号,是否能够用来换取金钱,帮助家庭度过难关呢?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玩家古某从20多岁开始就热衷于网络游戏,没有稳定的职业,长期在家中进行账号的运营。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在同一家游戏公司内累计了87个经过实名认证的账号,通过不断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使得每个账号都具备了较高的价值。
2025年5月,36岁的古某因为严重的疾病去世,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现在只有母亲陈某独自一人维持家庭,收入非常有限。
在古某去世后,他的母亲陈某了解到游戏账号可以进行交易,于是联系了游戏公司,希望能够将87个账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通过出售或是使用这些账号来增加家庭收入。但是,游戏公司以用户协议为由,没有直接同意她的请求。
这场纠纷的核心焦点在于账号的所有权归属以及账号与个人身份属性的关联问题
由于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决定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强制要求游戏公司变更实名认证信息。
在法庭上,游戏公司提出,根据用户协议,账号以及账号内的虚拟物品的所有权都属于平台,用户只是拥有有限的使用权;并且,账号与实名信息绑定,具有一定的个人属性,不应该被视作可以继承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古某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施某,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声明,表示自愿放弃对这87个账号的继承权,这使得陈某成为了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石景山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这87个游戏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用户所享有的使用权虽然有一定的限制,但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利益,是可以被继承的。
法院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首先,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都是依托于网络数据进行存在的,具有相应的财产价值,依法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
在本案中,依据用户协议,游戏账号的标识、后台数据、虚拟物品以及相关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游戏公司,用户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对此享有有限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既包含了人身属性,也包含了财产属性,属于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益。
其中,财产属性体现在用户需要投入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来培养账号,账号和虚拟物品都具备使用价值和流转价值。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个账号的使用权主要是用于平台的服务,不属于古某个人的专属权利,且法律并没有禁止继承,用户协议也没有排除继承的可能性。
第三,在本案中,除了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之外,原告陈某是古某这87个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主张继承这些账号的使用权。
第四,游戏公司作为平台的运营主体,在继承人去世、唯一合法继承人明确主张权利,且不存在禁止过户、变更实名的法律规定或约定限制时,有责任协助变更实名认证信息,保障继承人正常行使账号的使用权。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这87个账号的使用权由陈某继承,并命令游戏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的十五天内协助完成实名信息的变更。
这个案例也为《民法典》实施以来,法院确认游戏账号使用权可以继承的又一个具体案例。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个判决明确了“平台保留所有权”与“用户享有财产性使用权”之间的界限,即便协议中约定所有权归平台所有,只要用户的使用权凝聚了独立的财产价值,且不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就可以被视为可以继承的遗产。
对于游戏行业来说,这个判例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平台需要在用户协议中补充关于继承的规则,并建立相应的过户流程。随着数字资产的不断增值,类似的法律纠纷将会增多,平台应该提前完善相关的机制,来回应玩家及其家属的合法诉求。









